云南: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工程服务民营经济

29.07.2015  18:45

    新华网云南频道7月29日电(邱丽芳)29日,记者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云南省将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培育工程等政策,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到2014年底,云南省民营经济户数已超过200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6.5%,成为云南省国民经济的重大支撑、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财政收入的重要税源、富民强滇的重要力量。云南省人社厅将继续在加大贷款扶持、降低创业门槛、强化智力保障、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合法权益等方面,服务全省民营经济良性健康有序发展。

    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

     政策详解 :对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创业者合伙创办企业的,可按合伙人数每人不超过10万元计算,给予总额不超过30万元的担保贷款支持,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进展 :据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2015年上半年,全省就业服务机构已受理“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申请3975户,已完成初审2926户,已拨付206户,带动就业5410人,发放贷款34万元,完成年度4000户目标任务的73.15%。

    “贷免扶补”模式对创业人员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

     政策详解 :对创业人员提供咨询培训、项目评审、小额贷款、配备导师、后续跟踪一条龙创业服务。实施“1+3”跟踪服务,即每1名享受“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都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这些举措,使帮扶服务涵盖创业培育期、创业成长期、创业成熟期全过程。

    此外,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已将“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个人贷款在贷款基准利率上上浮1.5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并简化手续。

    “云岭首席技师培养”工程将向民营企业倾斜

     政策详解 :增加在民营企业选拔认定首席技师并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比例,在5年培养期内,省财政给予每位首席技师一次性5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大力引进人才,经评审认定引进的人才,按认定等次由省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购房补贴。

    保障民营企业的职称申报及评定与公有制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切实做到应评尽评。民办学校、医院在职业资格认定、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公立医院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