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赖着不还 法院根据短信记录判赔6万元借款

27.01.2016  11:19

    朋友借钱赖着不还,又没有写借条,该怎么办?楚雄市民禹某灵机一动,通过手机短信聊天记录来证明。

    禹某与张某系熟人,去年7月23日,张某因办理林业砍伐手续急需用钱,便找到禹某借了4万元,并答应按月息5%支付资金占用费给他。7月31日张某又打电话给禹某,说家里老人做心脏手术还差两万元,请禹某帮忙筹钱,资金占用费按月息5%支付,借用期限为20天。这期间禹某共给张某打了6万元。

    还款期限到后,禹某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向张某催要借款,但张某总是找各种借口拖延还钱。禹某无奈便将其起诉到楚雄市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归还借款6万元及资金占用费9000元;诉讼期间的差旅费由被告承担。禹某为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了历史明细账、存款回单、照片两张、短信联系记录,但没有提交书面借条。

    经法院审理认为,禹某虽然没有提供书面借条,但其提供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与存款回单相互印证,能够证明张某向禹某借款6万元的事实,双方借款关系成立,张某负有按期归还借款的义务。法院最终判决,张某归还禹某借款本金6万元;驳回禹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春城晚报 记者高大正 通讯员钱晓云 王之宝)

    法官释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借贷已经从传统的面对面交接方式扩展到手机转账、银行转账、网银转账等多种方式。因此,当发生纠纷的时候,不仅仅只有借条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手机短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电子回单等同样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