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下拨3500万元中央冬春救灾资金

12.01.2016  11:05

本报讯(通讯员 张瑶) 近日,州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拨2015—2016年中央冬春救灾资金3500万元,确保我州受灾困难群众今冬明春的基本生活。同时,调拨省州储备的救灾棉被5900床、大衣5400件、衣服4180套,用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据悉,2015年以来我州多地遭受雪灾、干旱、洪涝、地震、泥石流滑坡、风雹等自然灾害,损失严重。各种自然灾害造成我州277多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2.2亿元,大量农田、民房、公路、电力和水利设施受损,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经评估统计,今冬明春全州共有53万多受灾群众需临时生活救助。

州民政局、财政局在下拨资金的同时,要求各县市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一要高度重视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在前期做好冬春救助需求评估和编制救助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人员逐村逐户排查摸底,做到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进一步研究细化救助方案,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全面落实救助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特殊群体优先得到救助,受灾群众不挨冻受饿。二要进一步强化资金物资监管工作。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确保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效益,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安排专人、设立专账进行管理,确保资金物资发放过程透明、手续完备,救助工作公开公正、及时到位。三要全面落实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及时将资金、物资在春节前全额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积极推进“10·30”地震永平县民房重建工作。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按规定及时将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制度安排。要千方百计为受灾群众排忧解难,让受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平安幸福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