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发放36万余元救助19个刑事被害人家庭

12.11.2016  11:41

  11日,昆明中院对执行难案件中的19名特困人员发放36.67万元救助金。这些执行难案件多属刑事案件,受害人多数是成家立业的青年人。

  本次执行案件困难救助金发放涉及11起执行案件,涉及申请执行人19人、发放款项366700元,是今年以来执行案件困难救助金发放数量案件多、案款金额比较大的一次。今年以来,已发放执行困难救助金79人,共计1297422元。

  昨日,年过七旬的李大爷拿到29400元救助金。2013年,他的儿子因在烧烤桌上与他人发生争执,而被拖至呈贡七步场村林地内,颈部、胸部被凶手用单刃锐器刺伤,致急性失血死亡。凶手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再无法履行赔偿责任。儿子的遇害不仅留下年迈的父母和一个9岁的孩子,更让家里断了唯一的经济来源。

  拿到救助款后,李大爷一次次地说“谢谢”。“小孙女读书的钱暂时解决了,还能为家里添一些冬天的衣物。谢谢法院和法官们。”李大爷说,儿子遇害后,小孙女不仅在精神上受到了伤害,而且生活与学习也得不到保障。

  这些刑事案件受害人多数是成家立业的青年人。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也是一个农村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法官介绍,昆明中院通过这次攻坚集中发放活动彰显法律的尊严,也在冬季来临之际通过困难救助活动,为涉案致贫的家庭增添些衣物,买些粮油,以解燃眉之急,替受害人家庭解决暂时的生活困难。

  昆明日报记者 蔡靖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