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673.73万亩坝区优质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31.03.2015  19:53

    新华网云南频道3月31日电(李玲艳)记者从30日召开的云南省国土资源系统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云南省近年来严格保护耕地,通过完善立法、调整规划、借助科技手段等措施,坝区基本农田保护率从66.27%增加到81.88%,保住了1673.73万亩坝区优质耕地。

    云南是一个高原山区省份,山区、半山区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4%,坝区仅占6%。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大于1平方公里坝子有1699个,坝区面积3680.22万亩,其中耕地2060.94万亩,占坝区面积的56%。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占用了大量的坝区耕地,占用比例达坝区耕地的30%左右,且呈加速发展趋势,已危急到长远发展,特别是粮食安全。

    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文武介绍,云南省近年来着力加强耕地保护,呈现五个亮点:一是坝区基本农田保护率从66.27%增加到81.88%,保住了1673.73万亩坝区优质耕地。二是已经全面完成了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保护范围、面积,并设置了界桩,层层签订了保护责任书。三是无人机航飞、卫星遥感技术、执法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在耕地保护中得到广泛运用。四是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2012-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分别为56.76%、55.35%、53.88%,与推进“城镇上山”前2011年度59.54%相比,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分别降低了2.8、4.2、5.7个百分点,均未突破国家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要求,且逐年下降。五是批复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坝区耕地比例下降,2014年度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坝区耕地的比例为33.64%,比2013年度的37.4%降低了3.76个百分点,占用坝区耕地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引导城镇、村庄、工矿项目向宜建山地发展,优化了用地布局,打破了城镇摊大饼式的发展模式。”黄文武说,为了保护好基本农田,解决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云南省积极转变建设用地方式,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坝区优质耕地,通过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建设空间得到拓展、布局进一步优化,通过低丘缓坡差别化试点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项目落地难。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15个州(市)及滇中产业新区共编制上报低丘缓坡实施方案231个,批复167个,新增已开发用地10.14万亩,为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有效缓解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矛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