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邮政管理局移交一起涉嫌利用寄递渠道违规寄递香烟案件

03.03.2017  17:06

 

 

 

近日,普洱市邮政管理局向思茅区烟草专卖局移交一起涉嫌利用快递渠道违规寄递香烟案件,移交查扣“红河软甲”香烟(俗称“大红河”)320条,案值1.7万余元。

前期,根据快递企业举报,普洱局了解到一起涉嫌利用快递渠道违规寄递香烟的事件,了解情况后,普洱局及时组成调查组,对普洱市某快递违规寄递物品进行了调查。经查,有6件香烟从广州某快递公司寄出,在普洱市分拣场所被发现,随后该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向普洱局举报。经联系寄件当事人,对方拒不承认违规寄递物品,拒绝到普洱接受处理,随后普洱局按照规定对涉案快件进行了查封扣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相关规定,于2017年2月24日将扣押的违规寄递物品移交思茅区烟草专卖局。

随着电子商务和快递业的迅猛发展,通过寄递物流渠道传递的物品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新生类物品层出不穷。2016年12月16日国家邮政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的通告,新规定中的禁寄物品种类增加到188种,对于香烟寄递也有数量上的限制(每人的单份邮递品不超过两条),此外还加大了对于违反禁止寄递物品的处罚力度。快递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营业网点张榜公示禁寄物品目录,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在寄递物品时务必要对禁限寄物品心中有数,利用邮件、快件夹带禁寄物品的行为,不仅会造成不必要的财物损失,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普洱市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