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一行到省环境保护厅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12.11.2015  13:25

2015年11月10日,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率队深入省环境保护厅,围绕稳增长政策措施、扶贫开发攻坚战责任、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五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5年大会战、“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洱海保护治理和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等七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

在观看云南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展板和“生态云南、和谐家园”宣传片,听取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张纪华作的工作汇报后,张硕辅指出,省环境保护厅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抓落实、不折不扣,强服务、负重加压,促发展、创新机制。本次专项纪律检查重点是了解和总结好的做法,发现问题,研究如何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省环境保护厅在总结好的做法的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回头看相关工作。对需要查漏补缺的,要采取措施,及时有效地把工作抓得更好。

张硕辅要求,当前,全省环保系统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 坚持绿色发展,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穿于环保工作各个领域。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联系云南省环保工作实际,确保“十二五”环保工作圆满收官,认真谋划好“十三五”环保工作。要贯彻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特别是要坚持绿色发展,把绿色发展的理念融入到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中去。 二是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环保部门作为政府的组成部门和环境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要在依法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同时,继续优化服务环节,提高服务质量,真正落实好法定的职责。 三是 坚持改革创新,为把云南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贡献。抓好生态文明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作为政府组成部门和环境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要通过推进改革、深化改革,为全省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贡献。要按照五中全会对环保体制改革提出的要求,在省委领导下,进一步理顺环境主管部门和各个职能部门的关系,对生态文明建设涉及的一些体制机制问题,抓好改革和创新。 四是 坚持廉洁从政,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作为环境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肩负的责任很重。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在履行好行政职能的同时,也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在认真抓好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同时,认真学习好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理想信念这两条高线,坚守党的纪律这条底线。要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习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树好环保队伍的良好形象。

张硕辅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不作为就是违反纪律,要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的治理力度,形成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