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男子借招工忽悠老板 把自己忽悠上了法庭

16.10.2014  10:06

    由于认识的外省企业老板陈某对自己不太友好,被告人刘某某打算趁陈某要自己帮忙招工的时候,假招几名工人忽悠一下对方。于是刘某某找来同伙杨某某唱了这一出“双簧”,从老板那里骗走5700元。近日,昆明市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了该案。

    经查,去年8月,陈某的企业需要工人,就委托刘某某在昆明帮忙招工,约定找到工人就给刘某5700元的中介费。回想起平日陈某对自己的种种不友好态度,刘某某便萌生了假招工忽悠陈某的想法。

    刘某某委托杨某某替自己招工,8月16日上午杨某某招收了30余名临时工,并交代工人们假装同意到外省打工,最终有19个人假装愿意到陈某的企业打工,并一起到火车站购买了火车票。随后,刘某某拿到了陈某支付的5700元中介费,拿到中介费后他马上离开并关闭了手机。看到钱已经到手,杨某某带着工人们趁乱离开了火车站,通过人工退票,杨某某13名工人获得共计650元提成。陈某发现被骗后报了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中介费和火车费共计1万余元,应该以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公诉指控,两被告均表示无异议,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处罚。本案未当庭宣判。(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