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控一治”保山农村食品安全稳中向好

12.03.2018  18:12

近年来,保山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开展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成效明显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农村食品安全稳中向好。据统计,2017年,保山累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3万多人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43件,罚款278.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15万元,没收财物(货值)19.66万元。

一是源头管控,使环境好起来。为抓好农产品源头整治,2017年来,保山各级农业部门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隐患和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了农药生产经营及使用、非法销售病死畜禽、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豆芽农药残留9个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定期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排查风险隐患,督促整改落实,深入推进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主体、重点问题的整治。据统计,2017年,保山共出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3000多人次,检查种养殖生产企业3300个次,查办案件61起,没收违法所得12899.30元,罚款96603.45元。

二是风险严控,把机制建起来。为进一步健全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风险隐患防控和自查自纠机制,保山市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农村食品市场开展“四打击四规范”“扫雷”等专项行动中重点整治的问题,结合摸底排查、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经认真分析和梳理归总,建立起风险隐患问题台账。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区市反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找出问题差距,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和措施。加快推进全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指同一品种批次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按照规定的追溯编码规则,赋予唯一的识别追溯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和应用步伐,并延伸至农村食品市场,真正实现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公众可查。

三是专项整治,让手段硬起来。为抓好农村食品生产流通环节整治,针对实际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保山制定下发了《开展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整治的通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无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等,在全市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与此同时,还紧密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市场实际和群众消费特点,突出重点开展整治。比如,昌宁县将农村餐饮及销售环节经营河豚、织纹螺、野生蘑菇等有毒有害食物纳入重点整治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其流入流通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施甸县则结合食品销售主体数据库建设工作,通过短信群发、电话通知、实地走访,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对困难、弱势群体,积极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生产经营手续;对屡教不改者,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坚决查处取缔。2017年,全市共检查农村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单位1万多户次,检查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0个次,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100户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