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依法查办一批借机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

03.02.2020  09:10

记者2日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依法查办了一批借机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昆明嘉禾祥拟罚100万元

1月23日,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昆明嘉禾祥药业有限公司嘉禾祥健康药房检查,发现该公司以每个38元的价格购进上海产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口罩(3M 9502V+型)100个,以每个98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价差率157.89%;以每盒15元的价格购进四川产泰诺尔牌随弃式口罩75盒,以每盒68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价差率353.33%;以每包10元的价格购进江西产丹美元牌一次性使用口罩30包,以每包25元的价格进行销售,进销价差率150%。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通知其参加当日下午召开的官渡区药品企业提醒告诫会。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昆明嘉禾祥药业有限公司在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后,仅适当下调了两种口罩的价格,但进销价差率仍达到78.94%和220%。且在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提醒告诫会和下达了价格提醒告诫书后,其销售的共11个品种的口罩,进销价差率仍然达到57.89%—233.3%。

1月28日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昆明嘉禾祥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哄抬医用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拟给予当事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6家商店拟罚4000元至5万元不等

经查,安宁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湖滨门市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且该药房无法提供销售型号口罩的有效进货凭证证明其进货价格,拟处以罚款5万元。

官渡区浩然副食经营部购进3盒3M口罩,在未明码标价的情况下进行销售,共获利98元。拟没收违法所得98元并处罚款4000元。

官渡区雅乐副食经营部以每个0.7元的价格购进500个口罩,以每个1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未明码标价,并且口罩上无商品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等,销售共获利90元。拟没收无商品厂名、厂址、检验合格证明的口罩200个,没收违法所得90元,并拟处罚款5500元。拟罚没款合计5590元。

大都摩天购物中心负二楼A-802-1号银玛副食店购进40包口罩,进货价格为每包25元,以每包25元到4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销售时未标明价格。至查获时剩余3包,销售获利215元。拟没收违法所得215元并处罚款5000元。

官渡区鑫隆朋靓典百货商店以每包15元的价格购进口罩5包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未明码标价。拟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官渡区邦贝贝文具经营部以每包28元的价格购进5包口罩,以每包30元的价格销售2包,获利4元。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拟没收违法所得4元、并处罚款5000元。未经变更登记的行为,拟处罚款1000元。拟罚没款合计6004元。(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