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一小区车库变餐馆油烟味太呛 业主有家难回

25.12.2015  12:09

    近日,网上出现一篇题为《玉溪市工商局乱作为,侵害人民群众权益,谁来追责》的网帖,发帖人“windows7”说:玉溪广电局二生活区桂山路红塔文体中心段开设了10多家商铺,商铺房屋的规划用途和产权性质为车库,属于变更规划用途。餐馆产生的油烟和噪音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其在网帖中表示不解:《物权法》等规定,将住宅“变身”商铺并没有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是非法的,但是工商部门为什么审批和办理了营业执照?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有家难回租房住

    12月23日,记者来到了网帖中所说的广电局二生活区桂山路红塔文体中心段,临街开了10余家商铺,仅早点店、小吃店就有4家。

    殷先生家住这个小区二楼,当时看中周围环境不错买下了这套房,可楼下小吃店陆续开起来,殷先生的日常生活成了煎熬。“家里的卫生间老有油烟冒出来,平时把卫生间关起来,主卧的马桶用布蒙起来,味道还是在整个房子里环绕。老伴已经气管炎发作,屋子实在没法住了,我只能出去租房子住!”殷先生无奈地说道。和殷先生一样,住户李先生也因为油烟呛人影响家人健康,只能带着家人出去租房子住。“这个问题我们和有关部门反映多次,一直都没得到解决。最让人生气的是,开小吃店这类店面时,并没有征求过我们有利害关系业主的意见就开起来。”李先生说道,同时,他担心车库改成餐馆后会带来安全隐患。

    有业主出租车库开店

    对此,物业公司办公室一名杨姓工作人员说,一年前就开始接到小区业主对这个问题的投诉。“那些商铺产权性质确实是车库,但都是业主自己将车库改造或者出租给私营老板来经营的,我们物业多次跟小区的居民和饭店老板两边进行沟通,做了工作,但这个问题还是没能得到解决。”杨姓工作人员说。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吃店老板说,不久前自己已经配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整改过一次了,抽油烟机、化污池、管道等都做了整改也有备案。“原来居民抱怨我们的油烟往上走,我们已经做了改良,都是往下走,经营时间也调整成上午10点到12点,下午4点到5点,尽量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不带给他们油烟污染。” 他认为,自己租店面、开店也花了好几万元,让商铺关门不公道。“我们愿意配合整改,但是关店我们的损失谁负责?”(春城晚报 通讯员普玲霞 首席记者李继升)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