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一审审议通过《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

02.06.2016  15:23

 

5月25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一审审议通过《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修订草案)》,条例修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保护林木种质资源,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保障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修订出台和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及"森林云南"建设的深入推进,《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部分法规条文内容与上位法有抵触,不适应新形势下我省林木种业发展需要。

条例修订草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为依据,以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品种选育、审定和推广,种子生产经营和使用,种子质量管理,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为主要内容,结合实际,突出云南林木种苗管理工作的特点。

 

(供稿:何小燕;编辑:龚怡)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洪艺娜 | 作者:洪艺娜 | 栏目编辑:洪艺娜 | 栏目审核: 赵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