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灌装假茅台酒销售获刑

19.09.2016  19:34

  中新云南新闻网9月19日电 (张玉绒)一夫妻在贵阳自行灌装假茅台酒,并运送至云南曲靖市麒麟区销售牟利触法。麒麟区检察院19日发布,这对夫妻被该院提起公诉后,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

  被告人梅刚林、陈海英夫妻二人在没有生产、经营茅台酒资质的情况下,在贵阳市小河区珠江路八一水库2-2室其租住地大量收购酒店客人喝剩下的飞天茅台、十五年、三十年茅台酒、茅台王子酒残液及茅台酒瓶、茅台酒包装等,通过在茅台酒瓶上钻孔,使用注射器往瓶中灌注低档酒等方式制作假冒伪劣的茅台酒。

  2015年7~8月间,二被告人伙同秦泽友(另案处理)将两百余瓶假冒伪劣的茅台酒从贵阳运输至麒麟区,通过吴学荣(另案处理)将酒卖予杨辉等人,非法获利176050元。经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鉴定,在麒麟区查获的这些茅台酒都不是贵州茅台酒厂有限公司生产(包装)的产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解释,梅刚林、陈海英非法经营数额认定为176050元,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