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一事一议奖补政策打通农村公益事业“最后一百米”

22.03.2015  14:14

政府群众齐筹资,村容村貌换新颜。我省自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以来,打通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最后一百米”,将公共财政的“普惠阳光”直接撒向全省11.7万个村落,照在农民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村内民生项目上,形成了“人人议建设,户户参建设,村村比建设”的农村公益事业决策机制,累计惠及3630万农民群众。

弥勒市可邑村是彝族支系阿细人的聚居地,也是彝族歌舞“阿细跳月”的发祥地之一。“可邑”彝语意为“吉祥之地”。过去,可邑村脏乱差现象十分严重,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后,可邑村铺设了青石板道路,安装了供水管网,还完成了环境整治和绿化亮化,这个不知名的小山村,一举成为远近闻名的3A级旅游景区。走进可邑村,一栋栋特色民居映入眼帘,青石板道路古色古香,自来水通达各家,农家乐、卫生室、酒吧、学校、旅社、村民大型活动场所一应俱全。去年,可邑村入选“2014年中国最美休闲乡村”。

受益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不仅是可邑村。目前,该政策已成为加快我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最有效途径,具有受益广、发展快、效果好、社会赞的特点。从省财政厅获悉,7年来,该政策共实施项目11.6万个,覆盖全省11.7万个自然村,占全省自然村总数的84%,累计3630万农民直接受益;共硬化村内户外道路24.8万千米,架设安全饮水管线81.7万千米,建设垃圾收集点7930个约31.7万立方米、公厕7920座,修建文化活动场所834.9万平方米,绿化面积479.1万平方米。

作为一项强农惠农政策,通过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在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的支持和引导下,各地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把扶贫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相关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有机地整合起来,大大加快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7年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筹集和兑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95.47亿元,引导带动地方财政、群众和社会资金投入437.72亿元,创新“财政奖补引导、群众筹资投劳、社会捐赠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成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

村内户外公益事,一事一议村民定”,该政策有效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完善了乡村治理结构,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项目建不建、建什么、怎么建、建成后怎么管,完全交由村民通过“一事一议”来决定,打破了政府主导项目建设的传统模式,形成了农村公益事业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同时,以农民自建自管为基础,村民直接参与项目建设,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建立后续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开辟了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和管理的有效途径,调动了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2008年,中央将我省列入首批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3个试点省之一。从2013年起,我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要内容,推进云南美丽乡村建设,两年内共建设1200个“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