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督查组在滇督查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2月7日至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督查组在我省曲靖、昆明督查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率领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曲靖市富源县市场监管局、富源六中食堂、富源浩诚便利店、富源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富龙饵公式生产企业,昆明市富民县永定市场监管所、兴隆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一丘田农庄、悦购超市、富民大家闺绣农家园等单位,实地查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效果。
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督查组汇报相关工作情况。据介绍,我省在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中,精心组织“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落实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全过程监管责任,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创新监管举措,取得监管实效,全省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全省食品安全持续平稳向好态势。
督查组认为,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保障了全省农村食品安全。
督查组要求,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继续艰苦努力。一是突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治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二是管好本地食品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三是继续开展“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个行动,务求实效。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五是注重监管执法能力提升。既要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又要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找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云报全媒体记者 李继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