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警方聚焦突出类案重拳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

27.06.2020  12:03

6月24日,昆明市公安局举行2020年第15次新闻发布,介绍五华分局在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突出案件中的成功案例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并举行被盗电动车集中发还仪式,对相关案件中查获并已经找到受害人的41辆被盗电动自行车进行现场发还。

为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严打严防突出违法犯罪,结合“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昆明市公安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案件入手,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突出类案侦查打防工作,重点打击社会危害性较大、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燃油、盗窃车内物品、入室盗窃、盗窃电动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4月以来,我市五华区多处在建工地附近连续发生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案发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盗窃电动自行车突出类案打击专班,对案件开展侦查。经细致侦查研判,民警逐步确定了被盗车辆及嫌疑人踪迹,先后于4月16日、5月8日、5月9日、5月15日成功打掉4个分别涉及盗、收、改、销电动自行车的犯罪团伙,串并破获了一起盗窃电动车团伙全链条案件,抓获嫌疑人18名,缴获涉案电动自行车119辆,及时消除了社会影响,挽回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

其中,4月16日,专班民警分别在西山区马洒营小区和官渡区跑马山附近,抓获涉嫌收赃的犯罪嫌疑人尹某(男、22岁、澄江县人)和2名盗窃电动车犯罪嫌疑人刘某庆(男、38岁、宣威市人)、赵某超(男、36岁、宣威市人),并在马洒营小区、润城小区二期地下停车场查获被盗电动自行车68辆,作案摩托车1辆。

根据对嫌疑人的审讯情况及前期掌握线索,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华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在多警种支持配合下,于5月8日开展统一行动,在官渡区朱家村立交桥附近抓获1名涉嫌收赃的犯罪嫌疑人赵某花(女、59岁、会泽县人),在和甸营村抓获2名涉嫌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嫌疑人艾某彪(男、35岁、重庆市人)、张某(男、35岁、巧家县人),并于5月9日,在官渡区珥季路56号打掉一个集收销赃为一体的犯罪窝点,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何某斌(男、58岁、会泽县人)、张某锐(女、58岁、会泽县人)、严某德(男、32岁、会泽县人),当场缴获被盗改的电动自行车12辆。

根据上述案件侦办情况,专班民警延伸对犯罪上游链条实施打击,5月15日晚,按照昆明市公安局“5.15”突出类案打击统一收网行动的部署,在市公安局刑侦、网安等警种大力支持下,专班民警在西山区永和里抓获制贩假车牌犯罪嫌疑人刘某铭(男、31岁、河北邢台市人)、黄某(女、25岁、镇雄县人)、贾某(男、26岁、会泽县人),在该团伙窝点内查获假电动自行车车牌215张、假电动车合格证2135份、假行驶证5630张、假发票数316份、假公章数43枚,电脑主机2台等一批涉案物品。专班民警通过对制假嫌疑人深审扩线,又于6月10日分别在盘龙区、官渡区抓获6名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嫌疑人,并当场缴获涉案电动自行车38辆和一批假车牌、假合格证等涉案物品。

五华分局自开展突出类案打击工作以来,把提高群众满意度、安全感作为首要工作任务,结合“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围绕对老百姓财产安全威胁最大和群众反映最为突出的盗窃电动自行车等案件,在“破小案”上“猛发力、出狠拳”,积极打造和谐警民关系新“五小工程”。下一步,五华分局将继续按照市公安局党委对突出类案侦查打防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按照“人干净、地干净、物干净”的标准,结合“三查三告知”专项整治,坚决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全面落实“案件防控到位、破案打击到位、人员管控到位、综合整治到位”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挤压不法分子作案空间、铲除犯罪生存土壤、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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