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 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强调坚持“优先保障、加大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提高绩效”的原则,对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提出改革要求。
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意见》提出要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目前,教育经费总投入80%以上来自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偏低。要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在继续保持财政教育投入强度的同时,不断扩大社会投入,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到2020年,各地要制定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在教育经费使用方面,《意见》强调教育经费使用结构,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各级各类教育之间要突出“重点”,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落实政府责任,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要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行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根据幼儿园规模合理配备保教保育人员,按照岗位确定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逐步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
为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意见》提出全面提高使用绩效。要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强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建立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记者 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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