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起草《新冠肺炎疫情院前呼救响应指南》

10.02.2020  12:30

为提高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院前救治转运工作的效率,近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省急救中心负责起草的《新冠肺炎疫情院前呼救响应指南》昆明市地方标准获市政府紧急立项批准。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是防控疫情最有效的办法,院前医疗机构承担着新冠肺炎疑似、确诊或主诉发热症状相关病例的“120”呼救受理调度和转运工作,是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的关键环节。因目前突发传染病疫情院前呼救响应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导致我市、我省及全国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院前呼救响应未能做到规范、高效、统一,无法满足疫情防控快速、规模化处置的需求,因此,院前医疗机构急需新冠肺炎疫情院前呼救响应标准。

省急救中心通过近年来院前急救标准化管理固化下来的可行经验和近期大数据分析,形成新冠肺炎疫情院前呼救响应规范,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协调,由市政府批准紧急立项,在全国率先起草《新冠肺炎疫情院前呼救响应指南》地方标准。在新冠肺炎紧急医疗救护工作中实施科学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流程,指导出诊人员提供科学、合理、安全分级防护,为提高新冠肺炎的院前救治转运工作效率,为早发现、早识别疑似感染病例提供技术依据,对防止职业暴露和疫情蔓延具有积极作用。(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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