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快报》报道,今年9月30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31岁的卢晓琴,在2012年2月至2013年5月,虚构多种理由,“以借为名”,从同乡商人徐某光处,先后骗取借款14,693.25万元,用于在澳门的赌博及个人挥霍。其诈骗罪成立,处以无期徒刑。卢晓琴的澳门豪赌,经历过哪些曲折离奇?这些巨额的资金,又是如何出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