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7.03.2015  20:23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30.5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52.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39.08万元,公务接待费139.07万元。

原云南省卫生厅、原云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合并,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中含有原两个单位的经费预算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4年(原云南省卫生厅和原计划生育委员会)预算数减少2.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财政厅追加我委出国(境)经费预算11万,实际出国(境)经费预算为53.36万元。2015年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因公出国(境)批复安排,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52.35万元,比2014年实际预算减少1.01万元,主要计划用于开展公共卫生均等化及医院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39.08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比2014年预算增加41.81万元,增加原因为2015年度财政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补助标准。计划用于保障全省卫生应急、传染病、地方病及艾滋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管理、农村卫生、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中医药卫生、人口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流动人口基本服务均等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9.07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54.03万元,计划用于国家部委及省内外相关部门卫生计生工作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参与省政府有关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工作产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xls" target="_blanc">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xls



发布部门: 规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