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1.03.2017  11:07

10日,省委常委、副省长刘慧晏主持召开云南省2017年度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对年度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刘慧晏强调,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作出了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全省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做好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刘慧晏要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主要围绕《环境保护法》、中央和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尤其要把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作为重中之重。各督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任务,全面查找各地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严肃问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在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督察组要严格程序规范,严守纪律,加强沟通协调,高标准完成督察各项任务。

会上,省委、省政府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作了表态发言。

云报全媒体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