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西南督查中心到云南省昭通市开展综合督查工作

10.12.2015  13:05

10月11日,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以下简称西南督查中心)在昭通市主持召开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汇报会,部署有关环境保护综合督查事项,并就开展综合督查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西南督查中心副主任杨为民主持,西南督查中心主任张迅、副主任郭伊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杨志强出席汇报会。

昭通市委书记范华平向督查中心一行汇报了昭通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后,西南督查中心副主任郭伊钧介绍了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工作的目的、重点及意义,此次督查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一系列环保方针、政策、文件,关于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情况、环保重点工作情况、突出环境问题的查处情况、水污染防治情况等督查内容。会上,西南督查中心对昭通市参会领导开展了环境保护法规、政策问卷调查,现场对问卷进行了答题。

西南督查中心张迅主任要求,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重要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文件,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认真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认真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全面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全面清理违法项目;要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治理城市扬尘,加强施工工地和城市卫生、绿化监管,要加大城市河道整治力度,加大污水管网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水泥厂脱硝监管工作;要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污染减排目标。

张迅主任强调,要做到既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又要抓好环境保护,要始终坚守住环境保护底线,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抓好产业集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努力提高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制化水平,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找准环境监管的薄弱环节,严厉查处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污染案件,让群众呼吸新鲜空气、喝上干净水;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环境保护系统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抓好乡镇环保机构建设,选准、选优配强各级环保系统领导班子;要通过督查,总结成绩、找出差距、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协调、指导、推动地方做好环保工作,推动解决一些较突出的环保污染问题。

10月10日,西南督查中心分别邀请昭通市各县(区)环保局长和昭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NGO代表召开2次座谈会议,10月11日至15日,西南督查中心督察组分成3个小组奔赴各县区开展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对部分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基础设施、饮用水源地以及区域内水体保护、大气污染管控等开展抽查,重点督查各地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情况,下一步将督查情况汇总后向昭通市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