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专题询问“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9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昆明举行联组会议,就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宗国英率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答。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百如主持会议。
本次专题询问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推进“多规合一”、乡村规划覆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处置违法违规建筑等问题进行了询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现场答复。
宗国英在会上指出,高水平的规划是“财富”,低水平的规划是“包袱”,做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对优化城乡布局、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当前,全省上下正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奋力推动云南跨越发展,努力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我省要紧紧围绕上述“三个定位”要求,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不断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以高水平的规划引领城乡建设。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要完善体制机制,强化专业人员培训,加强执法监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和能力。省政府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此次专题询问提出的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抓好落实,按期反馈整改结果。
张百如在会议结束时说,专题询问是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此次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良好交流互动,形成了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共识,达到了预期目的。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做好城乡规划各项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法治意识。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尤其要充实基层力量,不断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要进一步严格执法,加大查处力度,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规划蓝图变为现实。希望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提出的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推动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段琪、刀林荫、王树芬、卯稳国、赵立雄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