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参加2016“台湾国际医疗展”的通知

22.03.2016  14:59

云南 省商务厅关于参加2016“台湾国际

医疗展览会”的通知

 

各州市商务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云南与台湾海峡经贸合作,宣传推介云南高原特色中医药和地道药材,我厅拟组织企业于2016年6月16—19日赴台湾贸易中心参加“台湾国际医疗展览会”。为让参展企业了解展会信息,保证出展效果,现将展会事项做以下通知:

          一、展会概要

  为推进我省中药(民族药)、健康食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了解最新市场趋势和发展动向,提高云南中药(民族药)产品知名度,促进中医药贸易和国际化发展,现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并同期组织与台湾采购商对接洽谈会。

  展出日期:6月16日至18日上午10时至下午6时

  6月19日上午10时至下午5时

  展出地点:世贸一馆(台北市信义路五段5号)

        展出产品:医疗仪器(含医院设备、IT  设备、整型设备用品)、实验室仪器及生技检验设备、辅具(含轮椅、电动代步车及零组件)、敷料及耗材、保健及复健产品(含银发族用品、物理治疗、个人保健用品及器材)、诊断仪器及设备、消毒灭菌仪器及设备、牙科、骨科器材及设备、外科手术仪器、急救设备、医疗服务、医学图书及教学设备、生技医学产品、医院建材产品、中药、中药材原料,科学中药。

  展区规划:  1.  医用电子、生物医学产品、药品、医疗服务区

2.  医院  &  实验室设备及诊断器材区

3.  耗材医材、牙科、骨科、眼科设备区

4.  保健及复健器材区

5.  医材制造设备、零配件及材料区

6.  中草药与中医药用品区    (新增展区)

7.  台湾医疗暨生技器材工业同业公会

8.  海峡两岸

9.  媒体区

        二、展位费及补助

此次台湾国际医疗展,每个标准展位(含基础装潢)费用为2100美金,9平方米。我厅拟按《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适当补助。参展人员差旅费自理。具体补助标准和差旅费金额另行通知。

        三、参展、参会要求

1、为保证参展的质量和效果,企业应具备开拓台湾市场意识,组织好适销对路的商品,全程参展、参会。

2、做好参展样品的准备工作。企业需携带产品图片、宣传资料及样品,说明书使用中、英文对照。

3、请选派既懂业务又懂外语的优秀业务员参展,以利沟通,建立贸易渠道。

        四、注意事项

1、由于办理赴台手续繁杂,需时较长,参展人员应提前将参展人员名单上报省商务厅药品流通处备案,办理入台相关手续。(注:因退休人员不允许因公出境,故即将退休人员不建议报名。)

2、参展企业认真填写《参展单位报名表》和《参展人员登记表》,于3月25日前传真至云南省商务厅药品流通管理处。

  3、在办理赴台手续过程中,报名参团人员邀请函一经出具不能更改,因此所有参展人员报名后均 不得换人 。请各单位在报名时务必考虑成熟。

联系人:肖冬丽13608716695 

电话:0871—63210530

传真:0871—63108573

附件: 参展申请表及参展人员登记表

                云南省商务厅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