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一环保督察组向我州反馈环保督察意见

27.07.2017  13:03
 

陈坚强调要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确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本报讯(记者陈耀) 昨日上午,省委、省政府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大理州情况反馈会在下关召开。省第一环保督察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董英反馈督察意见。州委书记陈坚作表态发言,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主持会议,省第一环保督察组副组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贺彬出席会议。

省督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大理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加大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力度,全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与大理州特殊生态地位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对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深,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不到位,污染防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不严、监管能力薄弱等。

省督察组要求,大理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压力传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切实改善洱海水质;加快沘江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和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加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力度;严格并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和问责。

陈坚指出,大理是云南构筑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阵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区域。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直面问题,切实增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记习近平总书记“ 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殷嘱托,全面抓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立行立改、工作上务求实效,不断巩固提升大理的生态优势,在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走在前列、作出贡献。

陈坚强调,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把省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由州委、州政府统筹组织,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查办移交案卷,全面公开整改信息,强化整改严督实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责任,立行立改,以严格的纪律和敢于担当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陈坚要求,要运用好这次督察成果,突出问题导向,以点带面、由表及里,统筹兼顾,突出抓好洱海保护治理,统筹推进区域生态建设,着力构建绿色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加强以洱海保护治理为重点的全州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永葆大理山绿、水清、天蓝、地净,以实际行动向省委、省政府及全州各族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环保工作答卷,努力把大理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的标兵。

反馈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督察办有关领导,许云川、朱建斌、袁丽娟、靳汝柏、彭斌、田江权等州领导和州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州级主会场会议,各县市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