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纳:各县市旅游警察大队正式成立

02.03.2017  14:37

2017年2月28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公安局、勐海县公安局、勐腊县公安局分别举行旅游警察大队成立仪式,此举标志着覆盖全州范围的县级旅游警察队伍组建完毕,彰显了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服务旅游发展、维护旅游治安秩序的坚定决心。

 

当天上午10时,景洪市公安局举行旅游警察大队成立仪式,景洪市副市长岩罕班、市公安局政委陈纪周为旅游警察大队揭牌。正在我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督查的国家旅游局质监所张彪、省旅游执法总队傅炜,以及景洪市公安局民警代表参与了挂牌仪式。10点30分,勐腊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揭牌仪式在勐腊县公安局大楼前举行。勐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阮佳,县公安局政委罗钟共同为旅游警察大队揭牌。勐腊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等部门领导,以及勐腊县公安局民警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11时,勐海县公安局举行旅游警察大队成立仪式,国家旅游局监管司干部孙杨,省旅游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杨永坤,州旅发委主任马红,勐海县人民政府县长张世影,县政法委书记王首明等领导受邀出席揭牌仪式。受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董大伦的委托,州公安局副局长李立新在勐海仪式现场与张世影县长共同为旅游警察大队揭牌。旅游警察大队负责人、旅游企业代表在仪式上作了表态发言。勐海县人大、政协、宣传部、法院、检察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旅游度假区、打洛镇和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等相关部门领导也参加了揭牌仪式。

 

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近年来西双版纳州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超2000万人次,并连年增长,旅游业已成为西双版纳州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活力最强的新兴产业和重要的经济增长点。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旅游治安管理服务工作,于2016年3月1日成立了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支队成立以来,加强治安管控,严打涉旅犯罪,维护旅游秩序。全年共接报涉旅警情131起;调解涉旅治安纠纷78起;查处旅游治安案件45起,行政拘留52人,行政罚款1人,行政警告1人;破获涉旅刑事案件8起,刑事拘留41人。破获了全省旅游警察队伍首起“酒托”系列诈骗案件和全州首起“药托”系列诈骗案件,两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检查涉旅行业场所924家次,发现旅游安全隐患106处,下发整改通知书48份,处罚违规场所15家,整治旅游景区治安乱点13处,有力维护了游客合法权益,为旅游治安秩序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此次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三个旅游警察大队的成立,实现了旅游警察队伍在全州范围的全覆盖。对进一步规范旅游治安秩序,提升涉旅警情反应速度,推动旅游警务模式升级具有重大意义,成为西双版纳州旅游产业和公安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各县(市)旅游警察大队将在旅游市场治安管理服务工作中承担打击查处旅游市场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负责各旅游景区(点)、旅游经营场所治安秩序管理及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各景区(点)、涉旅企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防范工作;参与旅游产业改革发展办公室组织开展的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属于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的其他职责。

 

今后,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旅游警察队伍将继续以维护旅游治安秩序稳定为目标,积极探索旅游警察工作模式和警务机制,加大涉旅违法犯罪打击查处力度,切实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不忘初心,不辱使命,为西双版纳旅游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为旅游强州战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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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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