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十二五”期间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十二五”期间,楚雄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编制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建成全州林地管理“一张图”,开展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新一轮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编制上报“十三五”森林采伐限额计划,加强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伐指标分配制度,进一步规范木材运输、加工、经营秩序、松脂和松花粉采集、经营、加工行为,全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五年来,共审核审批永久性占用征收林地项目584个、5686公顷,审批临时使用林地1886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4.56亿元;审批林木采伐388.7万立方米,仅占采伐限额总量的37%,森林资源消耗大幅降低,实现了森林资源的严格保护和科学利用。森林防火能力大幅提升。建立了森林火灾的预防、处置、保障体系,建成瞭望台38座,指挥中心11个,森林防火地理信息指挥平台11个,10县市103个乡镇分别建立了森林扑火专业队、半专业队,基本形成了州、县、乡三级防扑火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十二五”期间,全州共发生森林火灾132起,受灾面积1.2万亩,受害率为0.4‰,各项指标均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森林防火工作连续多年被省政府考核为一、二等奖。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防治减灾体系基本建立,累计防治各类林业有害生物80.8万亩,检疫种子426吨、苗木4205.4万株、木材64.6万立方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率达到95.9%,有效遏制了各种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和蔓延。
严格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造林绿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全社会爱林护绿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持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随意采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十二五”期间,全州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100起,查处率达98.3 %,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301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765多万元。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楚雄州林业局 | 作者:杨雨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