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效应初显 惠及700多万农户

03.03.2016  12:26

     新华网昆明3月3日电 近日,来自云南省林业厅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云南省落实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4.24亿元,惠及700多万农户近2385万人。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是云南林业建设规模最大、投入最多、惠民最多的生态工程,自2005年启动以来,共划定公益林面积188840.6万亩,主要分布在滇西北、滇东北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以及滇中滇南生态保护的重要部位。目前,公益林补偿面积扩大到13207万亩,集体、个人权属的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亩10元提高到每亩15元,实现全省同标准全覆盖。

    据云南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启动以来,云南省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把重点公益林管护和补偿资金兑现的责任落实到管护单位和管护人员,并初步建立了省、州、县三级林业分类经营与公益林管理机构。

    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在促农增收、公益林管护能力提升、促进森林资源增长和质量提高等方面的效应开始显现。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现管护和经营有机结合,促进林农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直接惠及云南省700多万农户近2385万人,7.3万农民直接参与公益林管护而得到劳务费收入;除禁伐区外,各地积极引导林农大力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林特产品采集加工以及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

    此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还带动了公益林管护能力的提升,管护力量的加强和管护方式的优化。尤其是集体林区,从“村提留、乡统筹”落实管护经费向公共财政补助专项管护经费转变;从兼职管护、附带管护向专人管护、专业队伍为主管护转变;从季节性、一般性管护向常年性的责任区管护转变,云南全省公益林管护初步走出了一条与当前农村“统分结合”经营体制相适应的路子。(罗春明)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