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检察长与马尔代夫检察代表团会谈

05.09.2017  14:26

 

  9月1日,为期六天的马尔代夫总检察院检察人员云南培训班在昆明结束。马尔代夫总检察长助理侯赛因•纳希德先生为团长的检察官代表团一行于8月27日抵达昆明,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参加培训。8月28日,省检察院李宁检察长与马尔代夫检察代表团进行了简短会谈。

  李宁首先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代表团一行表示欢迎。他说:“近年来,中国检察机关与马尔代夫检察机关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今年5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马尔代夫总检察长阿伊莎斯•毕莎签订了两国检察机关合作协议,就马尔代夫检察官到中国培训进行了安排,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委托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培训工作,我们感到很荣幸。之前,贵国阿伊莎斯•毕莎总检察长曾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参访,我与她进行了会谈,也对举办培训班进行过交流。我们将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接下来的几天,云南省检察院的检察官将向你们介绍中国的检察制度和一些工作方法,希望你们会有收获。期待通过这样的交往、交流,加深相互间的了解,促进双方检察机关之间的合作。”

 

  侯赛因•纳希德先生对云南检察机关提供培训机会表示感谢!他说,通过学习交流一定能加深对中国检察制度的了解,希望云南检察机关也能派出检察官到马尔代夫交流学习,促进双方的交流合作。

  在28日举行的开班仪式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绍政致辞时指出,中马两国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不同,但是两国检察机关在职责和目标任务上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本次培训是马尔代夫检察机关与中国检察机关、云南检察机关深化司法合作的一个重要体现,为双方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学习平台,有利于双方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有利于提高双方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

  据悉,培训期间,云南省检察院的检察官为马方检察人员作了《中国检察制度》《中国检察机关与未成年人保护》《中国贪污贿赂犯罪侦查》《中国司法改革》《中国检察官管理制度》等专题讲座并进行互动交流。马方检察代表团还到云南大学、石林县检察院参观、交流。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施建邦陪同进行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