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初见成效

17.12.2014  18:46

近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云南省2014年1—11月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情况》。监测数据显示,曲靖PM10的浓度均值为53.8毫克/立方米,比2012年同比下降11.8%。全省16个城市参加考评,中心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曲靖、玉溪、大理、芒市4个城市均为优秀。近年来,曲靖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保持优良,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曲靖市大力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力实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平安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四城联创”。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曲靖市大力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对现有企业落实节能减排计划,严格控制高污染工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稳步推进烟尘排放企业的整治;改造传统产业,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型能源产业和可再生能源,淘汰落后生产装置13条,产能87.8万吨;实施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改燃、改造,持续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目前全市现已完成130个单位燃煤锅炉、窑炉及大灶、热水炉、茶水炉、小煤炉的改燃、改造工作。2013年,曲靖市完成全国113个重点城市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2014年1月1日,曲靖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在曲靖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曲靖市电视台、曲靖市广播电台、曲靖日报、国家环保部网站上正式发布。

目前,曲靖市已经启动28家检测站88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建设。下一步,曲靖市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曲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落实以火电、钢铁、水泥等为重点的工业废气污染治理工程,强化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加强施工场地监管,开展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加大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淘汰力度,进一步保护大气环境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