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一餐馆铁笼里关猴子 老板:顾客带来宰杀被他救下

11.11.2015  13:04

猴子被关在铁笼里,眼神凄凉。供图

     10日

    地点:景洪市

    昨日上午,有网民发微博称,西双版纳景洪市王震路上的一家餐馆后院里,关了一只猴子。微博配发了一张一只猴子被关在笼子里的图片。下午4点,景洪市森林公安局通报称,这家餐厅老板涉嫌无证驯养野生动物,目前已被立案调查,猴子将移交到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微博:

    猴子关在笼子里可怜兮兮

    网民在微博中称,猴子看起来可怜兮兮的。从该微博配发的图片上,一个长近半米、宽约40厘米的铁笼里,关着一只猴子,铁笼上方还安了蓝色遮雨棚。

    接到举报后,景洪市森林公安局立即安排民警到王震路上的餐厅排查。果真,民警在湖南风味餐厅的后院里查获了一只被驯养的猴子。

    经调查,被驯养的猴子是湖南风味餐厅的老板付某某于2014年3月从顾客手中买来的。

     老板:

    一度放生,猴子又跑回来

    “2014年3月,几名男子带着猴子来到我经营的餐厅里,声称要我帮忙把猴子杀了,加工给他们食用。”付某某说,由于好奇,他还特意问了男子是从何处购买的猴子。“男子说猴子是从老挝带过来的,看到那么可爱的动物,我实在不忍心杀,便花了800块钱从男子手里买了这只猴子。

    付某某说,在他饲养猴子期间,他从来没有伤害过猴子。2014年12月,他曾把猴子带到森林公园,准备把猴子放生,但猴子很快又跑回他的车上。看到猴子舍不得离开,他心存怜悯,放生未果。

    “饲养猴子一年多了,我每天都给它喂食,有时候喂饭,更多时候则给它喂一些水果蔬菜,还经常给它洗澡。”付某某说,饲养猴子期间,他忘记把猴子交给森林公安处理了。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表示,付某某的行为虽然是为了保护猴子,但采取的方式不当,其行为已经违法,涉嫌无证驯养野生动物。目前,景洪市森林公安局已经立案调查,猴子将移交到西双版纳州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新闻链接

    严禁私人畜养买卖国家一级以上保护动物

    据相关法律规定,严禁私人畜养和买卖国家一级以上保护动物。而饲养国家一级以及一级以下保护动物时,其目的必须是为了进行驯养繁殖、发展当地经济,且需要向林业部门办理野生动物饲养许可证,而把国家保护动物当宠物养是不可能得到林业部门许可的。在饲养野生保护动物时,如无证饲养,一经查获,将追究刑事责任。(都市时报 记者陈蕾)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