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新建小区须建养老设施
昆明养老服务设施将纳入小区公建配套范畴。日前,昆明市规划局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要求昆明范围内项目,在办理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划审批手续时,按标准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范畴,且所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移交辖区政府专门用于养老服务。
昆明市之前发布的一份《实施意见》中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新申报规划条件的建设项目,均需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新执行的规划条件,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中(不包括政府统建的公租房、廉租房项目),住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按照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积0.3%的比例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须设置于地上建筑的一层或二层,同时应符合国家关于无障碍设施的相关规范要求。所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移交辖区人民政府专门用于养老服务。
昆明市规划局表示,未来,在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对要求配建的养老设施进行审核,要求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将养老服务设施相关配建情况函告辖区政府。
此次规划局发布公告,积极推进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也是昆明新建小区配套养老设施的一个常态化,“新的规划要求推进实施,对于新建小区来说,养老设施也将成为硬性指标。”业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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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3宗土地10项目获得建设规划许可证
据昆明市规划局网站公布的重要建设项目公示信息统计:7月昆明共计有13宗土地、10个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过规净用地面积为323817.28平方米,过规总建面为888559.52平方米,成为今年以来过规总建面最少的一个月。
去年7月,昆明主城过规总用地面积573514.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67339.1平方米,差距明显。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份住宅过规明显减少。数据显示,7月规划公示的住宅用地共5宗,净用地面积759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5822.72平方米,包括保利大家、泛亚城邦、蓝光林肯公园等。
记者 陈辉(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