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来拯救你? 坐在“火堆上”古城古建筑
1月3日凌晨2时49分,作为云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巍山古城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始建于明朝洪武年间的北门城楼——拱辰楼被烧至只剩框架,实在令人扼腕叹息。
2014年,云南香格里拉古城、湖南洪江古商城、贵州镇远侗寨、云南丽江束河古镇等多座古城镇接连遭遇“火烧连营”,损失惨重令人惋惜。
古城失火现象,不只是一个消防问题。没有对逐利的约束、对文化的敬畏,就会在单纯的逐利逻辑中陷入歧途。坐在“火堆上”古城古建筑保护困局,拿什么来拯救你?
记者4日采访了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毛其智,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会员、中国文物学会会员曾一智等古建筑保护专家。
专家表示,古城古建筑的消防安全不能仅仅停留在理念和口号上,要有切实相关的措施来保障。同时,在古城的开发和发展的过程中要科学地处理好保护和开发的关系
保护之困
“坐”在火堆上的古城
然而,近年来著名古城、古镇、古村落发生火灾的情况经常出现,相关案例不胜枚举。
而云南古城、文物建筑群火灾也接连发生。
早在2010年3月,巍山县另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巍宝山古建筑群中的斗姥阁曾在森林火灾焚毁。
2013年4月,大理古城五华楼西侧一家扎染坊发生火灾。
2014年1月的独克宗古城火灾中,两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在大火中被烧毁。
2014年4月,丽江束河古镇发生一起火灾致10间铺面损毁。
许多古城“坐在火堆上”,正是在这样的现实困境之中,风险与应对之间的强烈反差令人触目惊心。
火,因何而起?
不同领域的专家给出了多方面的答案:古建筑多是木质结构,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由于历史原因,建筑设计存在先天的火灾防御缺陷;古建筑所在地大多远离城镇,当地消防力量薄弱。
从消防角度看,古城的特色往往也是其软肋所在,尤其当建筑街巷的古代“躯壳”与现代电气化设备“拧”在一起,各种隐患潜滋暗长。
在专家眼中,如果说火灾是古城镇、古建筑面临的最大安全隐患,那么古城火灾更是对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的最大挑战。
云南省社科院副院长杨福泉曾撰文说,这两年来陆续发生火灾的丽江大研古城和独克宗古城都是茶马古道的重要驿站,每一次大火都意味着。而这种火灾的打击又是使人无可奈何的,只能寄希望于修旧如旧的重建,但毕竟很多珍贵的历史已经在火焰中化成灰烬。
据统计,我国现有123座历史文化名城、252个名镇、276个名村、8630家文物保护单位、3744个古村寨,基本都为木结构建筑,火灾隐患较为严重。数据显示,2009年至今,全国文物古建筑已发生火灾1300多起,其中由生活用火不慎和电器原因引发的火灾居事故原因前两位。
防患于未“燃”
“建筑火灾分为好几种,但是很多建筑火灾的发生还是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 在毛其智看来,古建筑是否能得到切实保护,关键还在于观念和重视程度。
“其实按照现在公安消防部门设定的一些严格的规定来执行,细致的执行,很多都是可以避免的,但是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因此文物古迹失火的事件时有发生。说到底,还是管理部门要认识到文物古迹的重要性,要认识它的价值,以及愿意为保护这些文物古迹投入的成本是多少?”毛其智表示。
云南省社科院副院长杨福泉认为,除了木质结构隐患大、道路狭窄、缺乏消防水源等先天不足外,古城火灾频发和各地政府依法管理、重视程度有很大关系。
古建筑火灾原因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究竟怎样防患于未“燃”然,将损失降到最小呢?
毛其智表示,古建筑消防管理涉及文物、消防、建设、旅游等诸多部门,各部门都要要认识到古建筑的价值,工作绝不能“说说而已”要严格的、认认真真的执行消防措施,才能更好地保护它们。
杨福泉认为,“首先应该盘查全省所有国家级省级乃至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防火隐患,制定类似文保单位参与经营的严格规定,那些容易引发火灾的经营活动应禁止。所有类似地方的消防设备乃至消防措施,都应该认真检查,汲取教训。木结构建筑文物如何保护,也可以多吸收国内外的好经验。”
在杨福泉看来,要让保护成为“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对居住在文化遗产地、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原住民和外来经商者,都应该进行防火灭火的教育和培训。这样的教育甚至在幼儿园就应该开始。在经营和日常生活中,大家要高度自觉防火。”
“此外,要认真总结每次火灾引发的原因,及时汲取教训,制定严格的防护措施;奖惩制度要分明。” 杨福泉建议,各级政府要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考评,建立多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对失职渎职或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解困之道
合理开发更要保护
在保护古城古建筑免遭火灾损毁的同时,避免商业化模式下漠视历史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同样重要。
学者认为,古城的消防安全不可孤立来看,而需要与近些年来古镇、古城、历史街区等的过度商业开发相联系。将商业利润的追求置于文化遗产保护之上,这就造成不符合文化遗产保护要求的商业形态,人流量、建筑密度过高,对消防安全造成影响。
一方面是不断发生的火灾让古城古建筑处于危险的境地,另一方面,商业开发威胁着古城镇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面对历史建筑损毁和文化失传的双重夹击,古城保护应该何去何从?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毛其智认为,大量的古建筑目前还是在使用过程中,其实古建筑的保护用并不是不许老百姓使用,相反,有的时候使用的同时,反而能引起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反而有利于古建筑的保护,因为社会关注度越高,就越能给古建筑带来更好的帮助,但是同时,如果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好,就容易失火。
“因此合理使用,加强管理是关键。但是现在很多古建筑的保护存在管理粗糙、管理水平低等问题。”
云南省社科院副院长杨福泉则认为,“合理利用的前提是要杜绝火灾隐患,只要保护好了,才谈得上造福于民!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唯利是图。”
曾一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修正)第二十三条规定,改变其功能要经过相应的行政部门批复,对文物的利用要适度。
“文物应该合理利用,但古建筑里不能使用明火,不能影响公共利益,对影响文物保护的行为要追责。”
云南网记者 杨之辉 詹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