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云南省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15年1月26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
云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日益严峻的经济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自然灾害频发多发的困难局面,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省政府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广开财源抓增收,优化结构抓支出,改革创新抓管理,全省财税工作在新常态下取得新成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统计,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97.8亿元(为快报数,下同),为年初预算的94.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6.5亿元,增长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33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非税收入完成464.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5%。支出完成4438.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3%,比上年决算数增支341.8亿元,增长8.3%。 汇总滇中产业新区和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数据,2014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4.5亿元,支出877.4亿元。 剔除滇中产业新区数据后,2014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9.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1亿元,增长4.9%;支出完成858.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减支14亿元,下降1.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11.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3.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23.8亿元,下降31.3%;支出完成627.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9.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8.9亿元,下降33%。基金收支下降较快,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上年大幅下降,对应安排的支出减少。 2014年,汇总滇中产业新区和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数据,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6.9亿元,支出30.6亿元。 剔除滇中产业新区数据后,2014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6.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亿元,下降1.5%;支出完成30.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0.1%,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亿元,增长2.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6.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亿元,增长9.9%。其中:利润收入2.2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7亿元;支出完成2.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4.7%,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3亿元,增长9.9%。 201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8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2.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2亿元,增长7.3%。其中:利润收入2.2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6亿元;支出完成2.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2亿元,增长7.3%。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77.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6%;支出完成63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7%。当年收支结余14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60.4亿元。 2014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36.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4%;支出完成8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3%。当年结余54.7亿元(包含下级上解省级的失业保险调剂金3.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18.1亿元。 二、2014年全省财政工作 (一)科学谋划,财税体制改革在探索中稳步推进 财政部门把财税体制改革作为一切工作的总要求和总引领,及时成立改革专职机构,研究起草包括《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若干配套改革方案在内的14个改革文件。经省委批准正式印发《意见》,以及省本级预算编审体系、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及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4个专项改革实施方案。一是硬化预算约束。制定出台省级机关会议费、差旅费等8项管理制度,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压缩和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预算追加支出事项,年度追加预算支出规模为近年来最低。持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对省级预算单位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二是力促透明公开。出台一系列预决算公开制度,强化各级各部门预算公开监督。2014年,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已全部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主动公开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测算标准、依据和结果。三是注重绩效导向。开展州(市)级、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考评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加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奖惩。四是严防财政风险。成立专职机构,开展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将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纳入省委组织部政绩综合考核体系。落实偿债准备金制度。优化省本级债务结构,合理安排好政府债券资金。五是推进专项资金分配机制改革。启动部门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整合试点,建立以“竞争性分配”为核心的财政支出管理机制。探索跨流域横向生态转移支付补偿试点。六是深入推进税制改革。积极实施“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顺利启动铁路运输、邮政、电信业营改增试点,试点纳税人减税面达98%。做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工作。 (二)多措并举,财政收入在困境中实现增长 一是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充分利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大欠税清缴力度,防止税收“跑、冒、滴、漏”。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快非税收入征缴信息化建设,发挥财政票据的源头管控作用。加强部门欠缴收入清理和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欠款清收工作。三是力争中央大力支持。实施“三三制”工作法,建立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全年争取到的中央补助资金比上年增长13.8%。争取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93亿元。四是积极培育税源。重点支持烟草、电力、旅游等13个示范带动产业发展。支持打好“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经济”三大战役。安排资金6.7亿元,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助推新型工业化。安排资金3亿元,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培育工程。筹措资金4.5亿元,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五是规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三)突出重点,重大项目建设在困难中顺利实施 一是着力支持重大项目。支持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年度任务顺利推进。筹措综合交通建设资金548.7亿元,支持综合交通三年攻坚战。二是深入实施“兴水强滇”战略。筹措资金34.7亿元支持中小病险水库加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筹集资金37亿元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三是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筹集林业发展资金58.4亿元,支持陡坡地生态治理、退耕还林等工作,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筹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6.2亿元,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安排36.5亿元用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滇池治理资金6亿元,落实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政策。争取5.1亿元中央专项资金,将抚仙湖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湖泊保护范围。四是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及时争取并下达283.9亿元抗灾救灾专项资金,支持独克宗古城火灾、永善和盈江地震抗震救灾、“威马逊”抗灾救灾、鲁甸和景谷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工作。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重点危险区防震减灾工作和129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 (四)完善机制,民生政策在创新中保障有力 一是支持“三农”稳步发展。筹集资金53.4亿元,兑现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筹集资金25.4亿元,扶持高原特色农业等各类农业产业发展。筹集资金57亿元,支持怒江扶贫攻坚和特困地区综合扶贫开发等。筹集资金25.6亿元,实施750个省级重点建设新农村、500个美丽乡村和近1万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安排资金26亿元,完成30万余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二是支持教育持续发展。筹集资金10.5亿元,推动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安排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00.8亿元,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对27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补助标准稳步提高。统筹安排资金41.1亿元,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筹措资金34.3亿元,支持覆盖全省526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由3元/天·生提高到4元。安排资金43.8亿元,全省36所由省财政核拨经费的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平均达到本科1.2万元,专科0.6万元。落实资助政策,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三是支持多渠道创业就业。筹集创业就业补助资金8.6亿元,支持全省创业工作。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财政补助政策,实施社会保险补贴、“走出去”就业补贴,规范技能人才培养项目补贴资金。四是支持社会保障提标扩面。筹集资金75.9亿元,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提高10%。筹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7.4亿元,激励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筹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90.1亿元,对563万城乡低保对象及时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加强动态管理,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6.6万人。五是支持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补助资金125.7亿元,财政补助水平增加40元,达到每人320元。筹措资金7.3亿元,支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及基层运行新机制。省财政对村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机制。筹措资金11.2亿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5元。安排资金2.8亿元,用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六是支持完善文体公共服务。安排9.4亿元用于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落实农家书屋书目更新、农村免费电影放映等项目,支持村级农村文体活动广场建设试点,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以及“三区”文化工作者选派和培养等。发展体育事业,保障第14届省运会顺利举办。 (五)强化监督,依法行政在执行中狠抓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省人代会相关决议和省人大审查意见。针对省人代会有关决议要求,以及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审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稳妥有序地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实现了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细化率达到53.8%;多举措抓收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得到有力保障;健全完善了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省对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均衡性、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生态功能区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比上年增长12.7%,保障各地及时落实民生政策提标扩面等政策性增支需要;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及时唤醒“趴在账上”的沉睡资金等。二是积极抓好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部分专项收入未统筹安排使用,资金结余较大;部门结余清理和统筹力度不够,资金闲置较多等问题,财政部门在认真自查和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并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中得到有效落实。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全省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一是预算规划前瞻性不够。缺少安排公共资源的中期规划和多年度总量平衡的谋划,行业发展的宏观规划与预算衔接不够,预算项目零碎,资金使用效益还有待提高。二是预算资金统筹力度不够。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重点支出项目量多面广,严重影响了预算的统筹协调功能。预算分配权不够统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交叉重叠项目较多,部门利益色彩较为明显。三是预算分配科学性还有待加强。预算约束刚性不足,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督之间缺乏有效制衡,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甚至被侵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评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重分配、轻管理”现象依然存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仍需强化。四是预算公开透明度不够。预算公开的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个别部门顾虑过多,未及时公开预算信息,项目预算管理还难以适应预算公开要求,一些专项支出政策、资金管理办法、预算分配的透明度不高。五是涵养税源谋划不够。税源基础还不够牢固,对财政收入增速快速回落估计不足,收入增幅下滑较快与刚性支出需求快速增长的矛盾凸显。六是财税体制改革措施有待深入推进。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年终突击花钱现象依然存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还需进一步压缩,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亟待加强等。 三、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全省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全省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保障,坚持依法理财、阳光理财,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0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5%;支出安排4572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 201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72.9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38.7亿元,下降5.4%;支出安排720.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92.9亿元,增长14.8%。 汇总滇中产业新区和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数据,2015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5亿元,支出40.9亿元。 剔除滇中产业新区数据后,2015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减少64.4亿元,下降47.1%;支出40.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10.2亿元,增长3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3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0.4亿元,增长15.3%。其中:利润收入2.8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5亿元。支出安排3.3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0.4亿元,增长15.3%。 2015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1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0.3亿元,增长11.3%。其中:利润收入2.7亿元,股利股息收入0.4亿元。支出安排3.1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加0.3亿元,增长11.3%。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81.7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保险费收入568.1亿元,增长13.8%;利息收入31.7亿元,增长25.7%;财政补贴收入279.1亿元,增长11.9%。支出安排721.7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00.6亿元,增长13.4%。 201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预算160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00.6亿元,增长13.4%;年末滚存结余预算1220.4亿元,比上年增长15.1%。 2015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8.5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保险费收入92.3亿元,增长12%;利息收入8.7亿元,增长18.9%;财政补贴收入47.4亿元,增长1.7%。支出安排97.8亿元,比上年增长15.1%,主要是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5.2亿元,增长15%。2015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预算54.4亿元(包含下级上解上级失业保险调剂金3.7亿元),比上年减少0.6%,年末滚存结余预算372.6亿元,比上年增长17.1%。 (五)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根据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按现行体制算账,汇总滇中产业新区和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数据,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9.9亿元,支出844亿元。 剔除滇中产业新区数据后,2015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33.8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0.4亿元,增长16.2%;支出安排836亿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4亿元,增长8.3%。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安排47.8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9.6%。下降原因主要是:工商和质监系统下划后,州(市)、县工商和质监部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在各地安排。 (2)公共安全支出预算安排49.6亿元,比上年增长11.2%。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方面新增支出。 (3)教育支出预算安排109.1亿元,比上年增长4.8%。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高职高专生均拨款水平经费、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提标以及省属高校教学改革发展等。 (4)科学技术支出预算安排19.7亿元,比上年增长6%。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实施新一轮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和增加安排科普经费。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安排15.4亿元,比上年增长25.7%。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村级农村文体活动广场建设、文物保护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安排97.9亿元,比上年增长12.1%。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城乡低保提高补助标准、残疾人就业保障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 (7)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安排74.2亿元,比上年增长5.5%。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提标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配套等。 (8)节能环保支出预算安排17.1亿元,比上年下降7.8%。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湖泊治理规划,“一湖一策”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增煤保电专项资金到期,不再安排。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安排4.8亿元,比上年增长4.3%。新增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助、教育培训等。 (10)农林水支出预算安排109.8亿元,比上年增长32.4%。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扶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森林植被恢复和水利工程建设等。 (11)交通运输支出预算安排1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水毁及保通等。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安排43.3亿元,比上年增长37.5%。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微型企业培育、滇中产业新区建设等。 (13)商业服务等支出预算安排10.2亿元,比上年增长15.6%。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加大支持旅游产业发展。 (14)金融支出预算安排0.6亿元,比上年下降78.8%。下降原因是富滇银行营业税超基数补助政策执行到期,不再安排。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安排41.7亿元,比上年下降19.3%。下降原因主要是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收入减少,对应安排的支出减少。 (16)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安排21.3亿元,比上年增长1.8%。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安排4.5亿元,比上年增长48.8%。新增资金主要是粮食风险基金。 (18)预备费安排25亿元,比上年增长66.7%。新增资金主要用于应对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 (19)国债还本付息资金安排5.5亿元,比上年增长5.8%。 (20)其他支出安排预算30.8亿元,比上年下降2%。下降原因主要是细化预算编制,将原列其他支出的部分项目分解列相关支出科目。 四、2015年财政管理工作重点 (一)坚持创新思维,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加强财税改革具体方案与新预算法的衔接。二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创新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支持方式,推动财政资金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公私合营等方式,撬动社会金融资本。三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总量控制制度,优化预算编审流程。健全财政支出定额标准化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四是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建立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定期清理、评估、退出机制。创新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方式。五是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健全以均衡性转移支付为主体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重点增加对民族、边境和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六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年度支出预算的约束作用,避免政策的碎片化。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剂年度间超短收余缺。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三年滚动预算规划,并在水利、义务教育、环保等领域开展试点。七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一律收回预算,统筹使用。加大对结转规模较大的政府性基金的统筹使用力度。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收入缴库管理,杜绝虚列支出或调节收入行为。八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评估财政政策效应。强化省对下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等挂钩机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激励和问责机制。九是提高预算透明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全部按功能分类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十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明确政府、社会力量等各方权利和责任,通过承包、委托、采购等方式选择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应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十一是防范财政风险。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政府债务举借方式,加强或有债务管理,探索债务风险观察员制度,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规范债券管理。十二是推进财政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改革。研究合理划分省与各地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初步方案,做好部分重点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前期研究。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促进调结构转方式 一是积极培育和涵养税源。落实结构性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效益提升。重点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烟草、电力、旅游等示范带动产业发展。大力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扩大税源基础。二是切实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全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及配套沟渠、管网建设,支持山区水利和重点水源工程。升级改造农村电网,加快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促进我省与周边国家的口岸、道路、电力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加快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和灾区恢复重建。三是积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整合统筹涉农资金,完善农业生产激励机制,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机制,抓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试点。四是大力支持扶贫开发。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和怒江扶贫攻坚,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精准度。五是大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受高质量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建设。推动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建设,促进旅游、文化等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六是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力度支持“森林云南”建设,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落实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支持政策。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奖惩机制,稳步推进跨流域生态横向补偿试点工作。支持大气环境、水环境污染治理。大力支持节能减排工作。七是大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投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各项社会保险提标保障工作。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八是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占领产业发展制高点。支持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税源质量。九是加大维稳投入。支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加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投入,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政法部门业务装备建设,支持依法治省、国家司法救助、禁毒、边境管控、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等工作开展。 (三)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强化财政综合管理 一是依法强化组织收入。强化收入质量考核导向,突出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主力军地位。充分利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平台,及时将税款足额征缴入库。加强纳税服务,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二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深入实施“三三制”工作法,注重工作考核和资金争取实效,争取中央在资金和项目上更大支持。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加大利用外资力度。三是全面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不越权减免税收。凡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一律停止执行。对保留的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实行计划管理和动态统计,建立健全备案、评估、调整、退出、考评和监督机制。四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完善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建立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提高预算执行均衡度。加强国库现金管理。优化动态监控工作机制,拓宽动态监控范围,逐步将实有资金账户纳入动态监控,将政府购买服务等财政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引入动态监控审批。五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完善制度办法,靠制度管权、管财、管人。建立财政资金项目监控平台,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项目资金审查制度。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提升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