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民政局出台《2016年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06.04.2016  13:16

  为积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县民政局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开展志愿者活动,是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志愿者精神的行动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社区的重要手段。志愿者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志愿者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之心,鼓励志愿者参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为目标,通过开展“尊老、爱老”为主题的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树立民政良好形象,促进志愿服务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活动内容:以 “五保”、特困户、高龄老人和孤儿等民政对象为服务对象,党员志愿者根据自己的时间和特长,定期或不定期去帮助这些民政工作对象做力所能及的事,了解孤儿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辅导孤儿的学习,与老年人聊天交流,了解老人的思想状况,给予老人生活关怀和精神慰藉。通过活动以体现社会的关怀和温暖,让老人和孤儿们生活得更幸福快乐。

  三、相关要求: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加入志愿者队伍。二是局党总支负责督促和收集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情况。三是志愿者开展活动时,可以单独行动,也可以集中行动,活动方式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方面的。四是每年6月底将活动情况汇总并公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提升党员在民政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金平县民政局 王德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