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11.10.2018  10:42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杨一薇)10月9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云川、许映苏、洪云龙、王兆玮、李东,秘书长茶兴培及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受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雄委托,程云川主持会议。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泽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文润祥、州监察委委员王华植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关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一审后修改情况的说明,对修订《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二审,表决通过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情况报告和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日的议案,决定每年11月22日为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日。

会议强调,州人大及常委会各相关委室要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条例修订草案的党内报批工作,认真做好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州人民政府要精心谋划、认真筹备,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日各项活动,充分体现设立“民族团结进步日”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深化我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