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明确遇重大突发事件最迟24小时开新闻发布会

11.10.2016  16:38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明确了突发事件信息回应的责任人,要求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通知中要求,对涉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省直有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各州、市、县、区的政务舆情,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多个地区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有关地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

另外,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要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一些官方回应的发布会出现刻板、逃避核心问题等等现象,此次发布的通知中对于发布信息的内容也作出了详细要求。

通知中还提出,如公安、民政、住建、交运、食药监等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有关职能部门,要增加新闻发布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

同时,云南还将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擅自发布有关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云报集团全媒体记者 陆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