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扬率队调研全市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情况
17.07.2020 18:50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月13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德扬率队深入耿马、沧源、双江自治县调研贯彻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情况。
调研组先后到耿马自治县勐撒镇箐门口村芒见组、华侨管理区华侨社区,沧源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勐省农场管委会,双江自治县司法局、沙河乡布京村小新寨组,走访查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和乡村振兴示范点;分别听取了自治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17日上午,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副市长赵卫东汇报了临沧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与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作补充汇报。
通过深入实地调研和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及贯彻实施《条例》所取得的成效,并就贯彻实施好《条例》提出了意见建议。
调研组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持续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凝心聚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巩固和拓展创建成果;要围绕民族团结主体,结合行业职能职责,把工作做实做细,对各自开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要形成亮点、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服务好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市人大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三个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参加调研;市政府办公室、市民族宗教委、市文化旅游局等市直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7.07.2020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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