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提出: 切实用党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6.12.2017  01:10


12月22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主持会议。

此次学习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为主题,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推动检察事业发展。

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前,全体参学人员按照学习内容认真开展学习,深钻细研,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发言提纲。

会上,李宁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许绍政领学了《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维护党中央权威》两篇文章。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朝峰,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宏,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傅永平,经济犯罪检察处赵建云,反贪局综合指导处杨俊,反贪局大要案指挥中心肖宇平六位同志,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破解检察工作面临的各种难题,提出工作思路,积极发言交流。

李宁在小结时表示,6位同志的发言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各有侧重、各有特点,谈得非常好。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要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和先期出版的第一卷一脉相承,生动记录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脉络和主要内容,是我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权威读本,也是当代马克思主题的结合,是行动的指南。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系统学习、深入学习,切实用党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把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迅速掀起学习讨论的热潮。各级党组中心组要带头在深钻细研、学深学透上下功夫,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入领会这一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要深入领会著作中蕴含的坚定信仰、为民情怀和历史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领会著作中蕴含的中华民族价值共识、精神追求、政治智慧、历史经验,补足精神之“”,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学原文、悟原理,为全体检察人员作出示范。

三是要转化成果,指导实践。全体党员干部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真正在学好用好这部著作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问题意识、树立问题导向,紧密联系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切实把中央、省委提出的战略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当前正值年终岁尾,各项工作可谓千头万绪,在这个时候,既要打好年底攻坚战,又要谋划好新一年的工作,各级党组织一定不能有任何“松口气”的思想,要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圆满完成今年各项任务,为抓好明年各项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许绍政、韩跃先、施建邦、罗朝峰、戴富才、周和玉、王江华以及厅级干部和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