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街房产引纠纷 孙子状告86岁奶奶要求过户

04.04.2015  12:13

    今年86岁的周老太再次佝偻着背走进法院,与她对簿公堂的却是她曾经很疼爱的孙子。12年前,她将一套房子赠与孙子,但一直没过户。她说,因为自己后来生病,健康和经济都每况愈下,就想撤销赠与合同。孙子一方则坚决反对,并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过户房产。

    一审法院支持周老太诉求,孙子不服上诉至昆明中院。昨日,该案开庭二审。

    事件

    据介绍,12年前,拥有两套房改房的周老太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将位于龙翔街的一处房子赠与孙子肖某。办完公证,周老太并没将公证书给到肖某手上,房子也一直没过户。周老太在公证合同中写明,自己一直享有居住权。

    周老太说,2010年自己长期生病,开销特别大,将名下另一套房子以30万元卖给二儿子后,她想撤销赠与孙子房产的公证。肖某却希望奶奶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方便孩子上学。双方意见不合,肖某将奶奶告上法庭,周老太随后提起反诉,要求撤销赠与公证。

    五华区法院一审此案后认为,周老太从2005年起一直患多种疾病,需长期服药、定期检查。同时,诉争的这套房子是她的唯一房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肖某要求周老太把房子产权变更登记在其名下,法院不予支持。同时从2005年起,周老太的主要工资收入大部分用在治病上,如今老人要求撤销当年的赠与合同,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肖某请求,并撤销周老太赠与合同。肖某不服,上诉至昆明中院。

    庭审

    孙子要房:奶奶收入高 病情也控制住了

    昨日,昆明中院开庭二审此案。周老太和其2名代理律师早早来到法庭等候,孙子肖某只委托律师出庭。

    肖某的代理人说,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要求改判“支持过户”。他说,周老太是高收入者,享受实报实销的医疗保障制度,加上儿辈的平常孝敬,因此经济状况不可能每况愈下。而且,她的病情自患病以来已得到很好的控制。

    代理人还说,诉争房屋至今保留着周老太的家具用品和摆放样式,老人不回去住是因和现在的老伴居住生活较方便。

    奶奶拒绝: 孙子借住不搬走 有267平米别墅

    周老太反驳,对方所谓的“老伴”是老同学关系,两人“搭伴生活”,现在老张的儿子要住回来照顾他,她没办法再住下去。“当时肖某有难处,我把房子借给他,但他住进来就不搬走,结婚生子占据至今。

    周老太的代理人表示,周老太健康每况愈下,以后还要花大笔医药费。同时,肖某名下已有一套267.27平米的别墅,他母亲名下还有一套130.56平米的房子,一家五口足够居住。周老太只有这一套房子,肖某还要占为己有,于情于理于法他的做法都不应当得到支持。

    此案没当庭宣判。(记者 曹红蕾 实习生 吴文耀)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