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常态化开展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工作成绩斐然

13.03.2015  12:51

      □ 大理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公室主任 徐思锦
      2014年,大理州金融办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企业便利化的意见》和云南省金融办《关于常态化开展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促进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化工作为重点,积极探索银行、保险、小贷公司、中介机构和其他多种融资渠道的业务创新方式,努力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辖内金融服务工作协调、有序、健康发展。
      创新服务方式。各银行业机构不断创新业务品种,推出符合实际的小微企业服务新模式。为适应小微企业客户“短、频、快、急”融资需求,各银行业机构积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相继推出了小微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速贷通”和“善融贷”、“网银循环贷”、“三权三证”抵押贷款等业务,丰富了信贷产品。
      强化信息和增信服务。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通过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平台,成功为24家中小企业撮合117笔借款,配对金额为0.95亿元,所入驻担保机构为29户企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亿元,同时,中心还对外来企业向银行、小贷公司贷款提供担保9笔,担保金额为0.36亿元。州工信委也牵头组织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支持微型企业发展。新设立的大理州海东开发融资担保公司和乾鑫融资担保公司纳入国家担保网上直报系统,并组织州内5家担保机构按要求上报业务信息。截至12月末,5家担保公司注册资金6.4亿元,担保户数224户(中小微企业213户),在保余额21.35亿元(中小微企业18.52亿元);累计担保户数801户(中小微企业430户),担保金额56.65亿元(中小微企业47.94亿元)。各银行业机构创新贷款担保方式,积极与各类专业担保公司合作,解决小企业融资担保难题。
      拓展服务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大理州工、农、建和兴业银行已单设了小企业金融业务部门,负责辖内小企业金融业务营销、管理、指导工作,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成立了大理州小微金融行业协会,规范小微金融发展。截至去年12月末,全州已获批小贷公司42家,全部开业运营,实现全州12个县市全覆盖。小贷公司注册资本18.3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81.26亿元,贷款余额18.64亿元。获批融资登记服务机构3家,注册资本金0.4亿元;获批资本管理公司3家,注册资本金2.4亿元,均已开业。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已为州内21家企业、205名资金出借人牵线搭桥,撮合配对、直接融资69个项目,248笔,共计金额1.22亿元;资本管理公司累计投资51笔,金额2.39亿元。这些新型小微金融发挥了普惠金融、民生金融、草根金融的示范效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降低融资成本。按国家政策要求及时落实小微企业贷款优惠利率,减轻小微企业财务成本。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州金融办联合州财政局和人行大理中支组织全州12家金融机构(2013年小微企业贷款发放额4.51亿元,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量0.9亿元)申报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风险补偿资金奖励,争取省财政补助资金33.48万元,鼓励和引导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推荐上报云南龙叶生物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等24户企业申报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经过省科技厅审查,其中20户企业被认定为云南省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
      今年,将下大力气通过新增贷款和国家降低存款准备金等政策机遇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盘活信贷存量、用好增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着力改进信贷结构,提升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明确业务方向,大力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通过新型金融业态等政策的支持,让我州各行业众多小微企业,创新产品,完善结构,优化团队,增强实力,树立品牌,畅通销售渠道,成为我州一支活力强劲的创富生力军,为白州经济的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