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提出四项措施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

27.10.2014  18:17
  10月27日,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党组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大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会议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及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意见。省社党组书记、主任李琳玻对全省供销系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教训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部署和安排。 会议强调,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要学习好、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把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四中全会的决定上来,着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社工作。二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谋划好明年工作,为明年工作开好局,为“十三五”规划制定奠定基础。三要在总结今年全省供销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行业综合改革工作,加快推进行业发展。四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和综治维稳工作,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为促进全系统和谐稳定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 张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