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2部门联合推进“多证合一” 6月底实行“四十证合一”
07.06.2018 21:15
本文来源: 发改委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全省22部门日前联合出台通知,进一步整合涉企证照集中到营业执照上,6月底将全面实行“四十证合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我省2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我省“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原32项整合事项的基础上,将9项涉企(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企业)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调整后,由原来的“多证合一”变成“四十证合一”,整合涉及22个部门的40项涉企证照事项。同时,按照国家顶层设计对目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做到公布一批、成熟一批、整合一批。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应用。企业领取营业执照1个工作日内,工商部门按照工商登记数据共享信息的要求,全量企业信息通过省级共享平台或省级部门间数据联网对接接口实现共享,推送至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有关部门。企业填报政府部门共享信息后,省级工商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自动、定向推送给证照事项所属的省级相关部门,省级相关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接收、认领、核实共享信息。工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及时公示企业整合证照事项信息。
来源:云南网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7.06.2018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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