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司法考试实行“裸考”14425人参考同比增长6.8%
8月28日,记者从云南省司法厅获悉,第14次全国统一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9日至20日举行。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云南省实际共有14425人报考,比2014年的13508人增加了917人,增长6.8%。
参考人数同比增长6.8%
云南省司法厅巡视员朱志华介绍,2015年,云南省国家司法考试共设置4个考区6个考点483个考场,昆明考区(含昆明市、玉溪市、普洱市、西双版纳州)置2个考点301个考场;曲靖考区(含曲靖市、昭通市)设置1个考点53个考场;红河考区(含红河州、文山州)设置1个考点43个考场、大理考区(含大理州、保山市、丽江市、临沧市、楚雄州、德宏州、怒江州、迪庆州)设置2个考点,87个考场。
根据司法部的公告和通知要求,2015年云南省实行全程网络化管理,报名人员通过互联网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自6月16日起至7月5日止,全省共有15476人次参加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截止7月10日,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的有14427人,照片审核通过但未缴费的有611人。经省、州市国家司法考试机构对报名成功的14427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有2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报名资格,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云南省实际共有14425人报考,比2014年的13508人增加了917人,增长6.8%。
报名期间,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机构热情服务考生,接受电话咨询2万余人次,通过手机短信服务考生28666条,工作人员拨打电话联系考生2354人次,通过邮件等方式联系考生600人次。
全方位高科技防作弊
国家司法考试的意义在于遴选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为法律职业部门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直接关系到司法队伍和律师、公证员队伍建设,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尤为重要。
为有力打击作弊违纪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我省设置考场安检系统通道,严把考场入口关。通过安检,工作人员扫描考生准考证、识别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有效杜绝替考。
同时,实行“裸考”和“无声”考试。所有考场配备考试专用文具和电子钟:包括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考生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既方便考生,也便于管理,更有利于有效防止电子通讯作弊工具伪装成考试文具或钟表带入考场。
考试期间,云南省各考点将有无线电监测车进行监测,考务人员将使用无线电电子设备探测仪在考场内进行探测,对非法持有和使用无线耳麦等窃听设备、针孔摄像等窃照设备通讯工具进行作弊的,一经查获,将移交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同事,加强与公安和无线电管理部门的协调联系,考前对考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加大“守规距、倡诚信、反作弊”宣传教育力度。
据悉,监考时,凡查获考生违纪,交由违纪行为处理小组调查,确认作弊行为成立的,除口头警告处理外,其他每查获一起作弊,场内二名监考人员每人当场奖励人民币500元。
为防泄密 全程“无缝”衔接
朱志华表示,国家司法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是整个考试的核心工作,试卷的安全保密是考试工作的生命线,省司法厅、州市司法局党委历来高度重视,不断完善保密制度,加强人防技防,在试卷接收、保管、分发、回收、运送等各个环节,全程做到“无缝”衔接。
考试前后,省司法厅考试机构在省国家保密局、厅保密办、厅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安排警车警戒和安保人员直接进入昆明火车站站台接收、返送试卷。
试卷在省厅试卷保密室清点、分发、回收阶段,各考区接卷组在省、州(市)国家保密局、保密办、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开启监控录像,逐袋清点验收,进行签字交接。
各考区运送试卷过程中,由省司法厅派出的督考人员全程监督,警车押运,入库封存后,严格履行签封职责。
试卷在各考区保管期间,除督考人员不定期的检查值班情况、回放抽查监控录像外,省司法厅总值班室工作人员对各考区试卷保密室,进行24小时远程、高清、实时、视频监控。
考试期间,试卷启用时,监考人员必须面向考生两次展示试卷密封情况,并随机抽取两名以上考生代表,签验试卷袋,确保无损。
工作人员不能对考务系统考生数据进行下载
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州市司法局历来高度重视对国家司法考试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数据的保护,对考试机构工作人员有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格的工作流程,特别是在去年全国首次实行报名工作全程网络化管理后,司法部在既往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基础上,又采取了三项新的举措“
工作人员实名制登陆报名系统时,必须输入捆绑的手机验证码,否则无法进入系统。登录后,系统后台自动记录操作日志,强行定期修改登录密码。
考务系统对考生报名填报的移动电话号码进行加密处理,工作人员看到考生手机号码只是一串星号,电话联系考生必须通过固定电话终端解码器解码才能拨通,一旦拨打,后台自动记录下工作轨迹。
工作人员不能对考务系统考生数据进行下载。
评卷不可能存在打人情分、改分情况
据了解,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级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全程封闭阅卷。前三卷为客观题,实行机读卡扫描;第四卷为主观题,考生答卷计算机扫描后,屏蔽考生信息,随机分发给各评卷专家,实行网上阅卷,有着严密的评卷流程和安保措施,不可能有改分或打人情分的情况。省级考试机构不参与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届时,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为引导考生争做诚信参考的模范,云南省司法厅先后针对参考人数较多的政法、教育、卫生等系统开展了以“倡诚信、守纪律、反作弊”为主题的诚信参考宣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教育、签订诚信参考承诺书、组织诚信参考宣誓等形式,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参考意识。(云南网记者 杨之辉)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