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劳动监察及时为求职人员保驾护航

14.03.2016  20:01

    春节刚过,又到了外来务工人员进城找工作的高峰期,这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利用劳动力招聘市场、中介、网络或粘贴小广告等途径,通过收取保险金、管理费、担保金、服装费等方式对求职者实施诈骗。近期,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支队就处理了一起诈骗求职者“保险费”的案子。

2016年2月22日,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到“12345”市长热线受理交办件,投诉人余某反映:春节过后,他从家乡上昆明来找工作,在城中村看见招工小广告,来到一家名叫“金志劳务公司”的单位求职,办理求职时,该单位要求其先交“报名费、保险费”共计600元,第二天便让他到一家名叫“端正股份有限公司”的单位报到,又要求其垫付1500—2000元的长途生活费,余某感觉不对,遂向市长热线投诉。

接到案件后,市劳动监察支队及时通知余某到该公司进行协查处理。经查,该公司营业执照显示的经营范围中,并没有职业介绍这一项内容,公司也无法出示职业介绍许可证。在责令该公司对余某退费后,监察员了解到,该公司每接待一名应聘者,都会以“管理费、保险费”等名义收取每名求职者480元—600元的费用。工作人员提成收取费用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工资,监察员在了解实情后,明确告知单位:从事职业介绍活动首先要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其次按照法律规定即使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也不能以押金、管理费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和扣押证件。此次行动,劳动部门共责令该单位退还六人被骗取的费用合计3000余元。

目前,该单位的行为已涉嫌招工诈骗,公司法人已被责令按时到市劳动监察支队配合案件处理。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招工诈骗案例,近年来,特别是春节过后,是外来务工人员返城找工作的高峰期,此类案件的发生层出不穷。劳动监察部门通过多年的执法实践和经验总结,归纳出了求职者在找工作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和常见的行骗方法,以供大家参考:1、劳动者在求职时要到正规的劳动力市场,找有合法资质的职业中介和用人单位求职;2、直接到用人单位应聘时可首先弄清楚用人单位的背景、规模、工作的实际内容等,如果有必要,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或者直接到工商登记部门查询企业的合法资质;3、求助于有经验者。外来务工人员进城找工作最好与有打工经验的同村、同乡结伴或者求教于他们;4、不要被街头招工小广告所迷惑。谨防上当受骗;5、对于先让交押金、服装费、报名费、培训费等的招工条件,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因为法律早已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禁止收取任何费用;6、女性青年在遇到有高报酬、优厚条件的工作时应谨慎前往,尤其是那些从事服务行业的工作,不要单独跟随招工者贸然前往,接受吃请;7、找工作时不要将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暂住证等相关证件交给招工者,防止被骗子所控制,而被迫交出钱财,遭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