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举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 促进外资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宣贯培训班

12.11.2018  18:33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促进外资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云南省商务厅于2018年10月28日至30日在昆明锦江大酒店举办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促进外资增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宣贯培训班”。

来自全省各州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国家级园区的领导、外资管理工作者及全省各地外商投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财务经理、报税负责人、法务专员等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

省商务厅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张红霞副巡视员从三个方面介绍了举办此次培训的目的和重要性。一是各级商务部门要认清我省吸引外资工作面临的形势,从我省1-9月份利用外资情况分析,全省利用外资项目储备不足、大项目不多等诸多困难依旧存在,全省96%的实际到位外资由排名前五位的州市引进,一半左右的州市资金进入较少,两级分化明显,全省利用外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二是贯彻落实“46号文”是我省进一步扩大开放、改善营商环境的需要。“46号文”的核心在于改善我省的营商环境,加强同国际经贸规则对接,增强透明度,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我省利用外资稳定发展;三是贯彻落实“46号文”是落实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专刊《云南吸引外资的“盲点”“痛点”和“难点”》整改工作的需要。同时,张副巡视员希望大家珍惜此次难得的学习机会,确保培训取得实效,促进我省吸引外资工作取得成效。

此次培训邀请了省商务厅、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外汇管理局、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省税务局等10位有关部门处室负责人对我省扩大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形势、外资项目用地政策、外资项目环境评估、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政策、外汇管理政策、中国税制改革及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11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由于本次培训课程设置与“46号文”内容联系较紧,授课人员从国际、国内多维度对相关政策进行了分析,对参训人员在用地、涉税等多方面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为全省商务、投资促进机构及园区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46号文”打下了基础,达到了预期目的。与会代表普遍认为,本次培训课程设置内容丰富,授课教师准备充分,能理论联系实际,非常及时。

外国投资管理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