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近期重要会议精神

29.06.2018  17:51

 

6月24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领导人共同会见记者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云南省委书记陈豪在全省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观、安全观、合作观、文明观和全球治理观,既是解决全球治理难题的有效途径与方法,也是我们抓好国内安全问题治理、维护安全稳定的治世良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弘扬“上海精神”,持续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为加快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警务执法安全合作中心打下坚实基础。要打造合作样板,推动建立以云南省公安厅为主导的四国湄公河流域省(邦、警区)级多边合作机制,不断提升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在地区安全问题上的行动力和影响力。要维护海外利益,紧紧围绕中老铁路、经济开发区建设等重大项目,积极探索建立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机制。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以新气象新作为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陈豪书记在全省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学通弄懂“为何要担当”、“为谁担当”、“以什么样的状态担当”、“用什么来担当”、“怎么样担当”、“怎样激励干部担当”等重大基本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民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满怀激情推动新时代云南公安工作跨越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找差距、找不足,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找不足,充分运用提醒函询诫勉等办法,对存在懒政怠政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公安民警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在担当作为时出现失误错误的公安民警及时提醒、帮助和保护。要突出好干部标准,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看待干部是否担当作为,坚持有为才有位,坚持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增强广大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会议还听取了我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省公安厅派出的各督导组督导情况、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深入各地检查情况,并针对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提高站位,真正从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的高度,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严防人为拔高或降格,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厅长助理参加会议,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