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召开

24.04.2018  17:07

21日,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在省公安厅召开,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和改进全省公安党的建设,推动云南公安工作跨越发展。公安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董振宇,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左玉堂,省委组织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吉宏龙佳主持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厅长助理,各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厅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专职政干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推进公安机关党的建设的根本遵循。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这个政治属性决定了公安机关必须姓党,在加强公安党的建设上必须坚定不移、一以贯之。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坚持把思想建党、政治建警置于首位,坚持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和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推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实现云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指出,成绩的取得,最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同时也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精心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党员民警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公安党的建设取得的宝贵经验,也是我们建警治警必须始终遵循的重大政治原则,要持之以恒坚持下去。

 

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公安党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努力打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云岭铁警队伍,为云南公安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公安党建工作始终。党的十九大首次把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置于统领地位和首要位置,体现了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政治属性,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对公安机关来说,突出政治建设这一根本性建设,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公安姓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坚决做到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

 

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的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全党的选择。坚决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最大的政治。我们要从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坚决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始终跟随,坚决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命令和指挥,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政治建设的着眼点、着力点。着重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就是要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牢固树立政治理想,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就是要根据时代特点和队伍状况来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使我们这支队伍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就是要坚持党的思想原则、政治原则、组织原则、工作原则,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不讲原则、平淡庸俗的倾向。就是要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错误倾向作斗争,使每个党组织都成为激浊扬清的战斗堡垒。

 

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固本强基之策,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引领力、号召力和凝聚力,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

 

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制度、管人头方面,贯彻好党的意志,落实好党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特别是州、县公安局长,既是本地公安工作的负责人,更是治党管警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是份内之事、责无旁贷。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做合格党员,为民警作出表率、当好榜样。政委、教导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挑起担子,专心抓好党建工作。各级政工、纪检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抓好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

 

要加强班子建设。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按照“好干部”标准和建设“四铁”干部队伍要求,结合公安机关的实际,切实把想干、敢干、能干、苦干、实干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着力建设开拓创新有激情、开展工作有热情、献身事业有痴情的干部队伍,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要建强基层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省厅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公安机关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务之急,持续推动“支部建到科、所、队”。

 

强化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向纵深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半途而废,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把“”字长期坚持下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公安机关面临的党风廉政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任重道远。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要求我们必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指示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厅党委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深入查纠“四风”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会议多、文件多、报表多、考核多、检查多等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不良风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立即严肃处理,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要坚决清除黑恶势力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的“保护伞”,坚决整治各种腐败现象,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震慑态势。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关键在于严格管理干部。要以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管理好、约束好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纪律规矩,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平和之心对待“”,以淡泊之心对待“”,以知足之心对待“”,以敬畏之心对待“”,以精进之心对待“”,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带头营造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建工作在服务云南公安跨越发展中有新气象新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和云南跨越发展,坚持在服务大局上做文章,在促进中心工作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把党建工作成效体现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上来,体现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来,体现在推动云南公安跨越发展上来。

 

要维护和谐稳定,筑牢西南安全屏障。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境内境外两个战场,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

 

要加强群众工作,厚植跨越发展根基。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期盼和需要,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新举措,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要坚持科技创新,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要按照全国一流的标准,推动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建设,努力实现“建在禁毒、用在全警,建在云南、用在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目标。

 

要弘扬改革精神,推动云南公安创新发展。把推动各项公安改革任务落实,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四个意识”的试金石。

 

公安部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董振宇,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左玉堂在会上讲话,对全省公安党建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步工作提出要求。昆明、玉溪、保山、楚雄、红河、德宏、丽江、临沧等8个州市公安局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