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检察院2个集体和1名个人获省妇联表彰

19.06.2017  14:21
    “院党组高度重视妇委会和妇儿工委工作,以党建带妇建为引领,依托岗位建功,抓住女检察官的个性发展与整体优势双管齐下,努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结出妇女儿童工作硕果。”近日,从云南省妇联获悉,保山市检察院检务大厅被表彰为云南省“巾帼文明岗”,副检察长李茜同志获云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未成年人检察处被评为“云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
    发挥个性优势锻造“行家里手”。该院注重发挥个性优势,积极倡导女检察官争当业务能手。保山市检察院党组历来重视妇女工作、关心妇女成长,抓住女检察官的个性发展,以个性优势为主导,在全体女检察官中积极倡导发挥优势争当业务能手,鼓励女检察官妥善处理事业与家庭、工作和生活的关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敬业奉献中展示风采、焕发活力、实现价值。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举办优秀公诉人竞赛、举办业务培训会及进行业务调研等活动,努力给女干部职工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锻炼机会和成才平台,为更多优秀女性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涌现出一批优秀女检察官。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4名干警和检务大厅7名干警全是女性,是两个名副其实的巾帼团队,也是荣获多项荣誉称号的集体。同时,强化女性“领军人物”的创优功能,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茜同志从最基层的工作人员做起,在检察工作岗位坚守25年,勤勉敬业,开拓创新,勇于负责,大胆管理,一步步成长为保山市检察机关为数不多的基层院女检察长,2016年被任命为保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是现任领导班子中唯一的女领导。
    优化妇建环境孕育出精品。该院党组注重优化环境,形成品牌效应。以打造品牌效应为目标,既注重培养品牌意识,又找准发挥女检察官优势的切入点。在未检、检务大厅等部门定期组织干警学习讨论工作要求和规定,培养干警的责任意识和关爱意识,督促干警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学习,鼓励干警勤思考,对办案经验、心得体会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撰写调研文章,提升钻研能力,努力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青少年维权岗”等优秀品牌。在院党组的指导下,未检处和检务大厅还积极延伸检察职能,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进乡镇、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积极打造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品牌。未检处探索实行全省检察机关首家“司法机关+高校+专业社工机构”协作式未检工作模式,对相关部门也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取得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工作经验和成绩先后被上级院和妇联肯定。
    立足岗位建功顶起“半边天”。该院女检察官们积极作为,立足岗位建功。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和创新发展,未检处巾帼文明岗成为关爱青少年的“爱心港湾”。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未检女检察官注重发挥女性优势,热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及其它切实帮助,对个案联合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对未成年人从物质、教育、心理疏导等方面开展综合救助,并持续跟踪帮扶,形成了救助和保护的长效机制。而检务大厅巾帼文明岗则成为服务群众的“桥梁”和关注民生的“窗口”。女检察官们始终牢记服务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面对上访群众坚持做到“四声、五心、六不分”接访承诺,即接访有迎声、问话有答声、走时有送声、事后有回声;接待群众热心、询问记录细心、听取反映耐心、调查处理公心、为民排忧尽心;不分干部群众、不分生人熟人、不分情绪好坏、不分问题大小、不分初访重访、不分管辖内外。通过积极努力,最终实现了来访人员不出大厅就能办成事的目标,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