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院立案受理钱仁凤国家赔偿申请

08.06.2016  03:19

6月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钱仁凤的赔偿申请。省高院审查认为,钱仁凤以再审改判为由,向该院申请国家赔偿符合立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

6月3日,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冤案钱仁凤的代理律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共计提出赔偿955万余元。

2002年2月,昭通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幼儿园发生投毒案,一名两岁女童因“摄入毒鼠强”身亡。当晚,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凤被锁定为作案嫌疑人,并由此失去人身自由。 2012年12月,云南省高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凤无期徒刑。在狱中,钱仁凤不断申诉。检方复查发现,钱仁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中5份认罪笔录并非钱仁凤本人书写,字迹与当年参与审讯钱仁凤的办案民警蒋某、杨某、李某的字迹相同。 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于宣布钱仁凤无罪,当庭释放。至此,钱仁凤已被关押、服刑13年零10个月。

6月6日,钱仁凤的代理律师杨柱从云南省高院领取了受案通知书。(云南网 记者杨之辉)